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日期:2024-05-22    访问次数:

各学院(部):

2023青年助讲培养教师培养期满,根据《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现将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助讲培养青年教师和2022延期考核的青年教师

  二、基本要求

  1.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培训方案的通知》要求,参加助讲培养教师需完成10个学时线上研修课程学习线下培训项目,未完成培训方案学习者不进入考核环节并延长培养期。

  2.完成线上研修课程的助讲培养教师做好总结工作,并提交《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纸质),档案中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全程听取指导教师讲授1门课程的记录;

2)参加教师教学发展活动记录(不少于3次)

3)教学反思论文(不少于1篇);

4)个人总结。

  3.指导教师要做好培养档案审核工作在档案中给出评语和考核意见。

   三、考核安排

  1.学院按照考核要求对培养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在527日前将参加此次考核的青年教师培养档案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325)。

  2.学校组织专家分组进行综合考核教师自行选择课程的某章节,准15分钟的试讲内容;指导教师点评;专家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63741735929173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522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1735
Back End Page 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