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2018年度的分中心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1.学院(部)总结上年度教师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进行自主申报。
2.申报分中心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人原则上由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指定一名教学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3.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教育教学专门委员会等专家评审,择优认定3-5个分中心,有效期为3年。
4.学院(部)在3月20日前将申报书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334)。
联系人:陆文冕,邮箱:zafujwc@163.com,联系电话:9291735。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1日